严禁酒后驾车的专项整治能持续多久


    “从人治到法制”

   
看到公安部开展禁止酒后驾车的专项整顿活动的新闻,媒体一面倒的欢声。从什么时候起,开始用行政手段代替执法了?仔细想来,这种做法似乎由来已久,专项整治活动说到底是人治的体现。上位者想起来了这档子事了,要抓一抓,那么从上到下彩旗纷飞,过了这么一阵子,该干嘛还干嘛了。

   
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,这些口号简直就是赤裸裸的说从来没有这么做。我学交法的时候很是不能理解有需要考8次的人,但是当我发现有的地方不需要你本人到场也能“考”出来的时候,我觉得考8次的人也是很不错的,至少,他努力了。交警很多时候在路边笑嘻嘻的看着转弯的车不打转向灯;行人通过斑马线的时候不减速的车冲过去,差点撞到人;晚上很少有车按照交法要求来打灯,私自改装的大灯照得对面的人眼睛都睁不开,而交警的脾气真是好啊,只是看着。其实,严打何须专项治理啊,按照交法扣分罚钱,交警也有分红了,车辆行驶也规矩了。实在想不明白的是,我们的交警为啥不去管管?总不至于每次查到的都是谁家的小舅子吧。

   
“人命一样重么”

   
行人是那么的弱势,被撞到的老人、孩子、妇女、劳动者太多太多了,大多是当地媒体做个短新闻提一下,就如同沙滩上的字,风过无痕,只有受害者的家人在漫长的日子里哀痛。可是这次撞到的是有文笔很好地媒体支持的大学生(毕业生)。似乎知识分子(大学生)的命要值钱的多,或者是因为他们背后的有掌握新闻话语权的人,于是,这次事件受害者的权益获得了意外的重视。几乎一面倒的媒体舆论,虽然没有导致肇事者的重判,但是直接引起了专项整治活动。短时间内再次发生的打工的女孩子被撞事件,媒体关注的力度却明显减弱,甚至发布的Vidoe标题还要强调她的行走路线距离斑马线还有几米!

   
“由知识分子的死亡引发的制度改变”

   又想到了孙志刚事件导致了收容制度向救助制度的改变。孙志刚事件之前,有多少人在这种怪异的制度下受到伤害,甚至死亡,我们不得而知。典型的特殊政治条件下所产生的收容制度却延续到了和平时代,战争年代所赋予政府机构过多的权利没有被收回,只因为权利的赋予不是由被损害的主体所作出的行为。户籍制度是农耕经济的历史产物,我们今天却还在使用;终于,暂住证产生了,可是查暂住证的协警们的行为又有谁来管理?我的门上还被贴过一张威胁的纸条:再不办理暂住证就行遣返!不知道我们的身份证又是用来做什么的?不管怎么看,身份证都能说明这个人是不是被通缉的罪犯了,为什么说还要再办理暂住证来控制犯罪分子的猖獗?

      

晚上我被凶悍的敲门声吓了一跳。但是我考虑到小偷强盗没有这种胆子啊,因此我估计这一定是英勇的协警来查暂住证。

我办那门子的暂住证?
你是本市户口啊,租什么房子嘛?身份证给我看看?
我为啥要给你看身份证?你先给我看看你的证件。—-我每次都会跟对方吵架,让他有点印象,别老是来敲门、贴条子。

 

有一次,LG因为找不到身份证,翻出了护照来。对方见到这玩意,居然声音一下子温柔起来:你是台湾人啊?

你才是台湾人!(没有歧视的意思啊)

倒是来敲门的人对大陆人很有点歧视的意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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